钟山借贷合同纠纷处理、管辖法院确定及合同无效情形解析

一、普通借贷合同争议的处理方式

  1. 协商解决
    指合同纠纷的当事人,在自主且相互体谅的原则下,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以及合同约定,通过阐述事实、摆明道理的方式,达成和解协议,自行处理合同纠纷的一种途径。这是最有益于维持双方关系的解决办法,有助于防止双方产生更深层次、难以挽回的矛盾。
  2. 调解处理
    指双方当事人自愿在第三方(即调解人)的主持下,在查明事实、分清责任的前提下,由第三方对纠纷双方进行解释疏导,促使他们相互体谅、让步,达成和解协议,进而解决纠纷的活动。
  3. 仲裁解决
    即由第三方依据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仲裁条款或自愿达成的仲裁协议,按照法律规定对合同争议事项进行居中裁决,以解决合同纠纷的一种方式。仲裁是当代世界各国普遍设立的争议解决法律机制。不过,其成本相对较高。
  4. 诉讼解决
    也就是向法院提起诉讼。该方式通常耗时较长,但费用相对较低。

二、借款合同纠纷管辖法院的确定规则

需注意的是,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一般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若当事人在合同中对履行地点、交货地点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确,或虽有约定但未实际交付货物,且双方住所地均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以及涉及口头购销合同纠纷的案件,均不依据履行地来确定案件管辖法院。

三、民间借贷合同被认定为无效的情形

以下情形下,法院会认定民间借贷合同无效:

 

  1. 订立民间借贷合同的当事人不具备相应民事行为能力;
  2. 以虚假的意思表示订立民间借款合同;
  3. 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钟山县位于广西东部偏北,东邻贺州市,南界昭平,西接平乐、恭城,北靠富川与湖南省江华县,处于湘、粤、桂三省(区)的结合部,地理环境优越,交通条件方便,是大西南东进粤港澳最便捷的出海通道。县城距广州市356公里(均为二级或二级以上公路),距通商口岸梧州市200公里,距桂林市176公里,国道323线、207线横贯境内,筹建中的洛湛铁路与桂梧高速公路通过县境。全县辖17个乡镇,总面积1862平方公里,总人口49.1万人。钟山县是一个以农业为主的农业大县和林业大县,是广西商品粮基地、春烤烟基地、锡钨主产地和最大的大理石生产基地,同时也是全国秸秆氨化养牛基地,名优特产种类繁多。农产品主要有大米、春烤烟、大肉梅、沙田柚、红瓜子、香米、黄牛等;全县森林覆盖率52.4%,水能蕴藏量5.6万千瓦,水电装机容量2.1万千瓦;县内矿产已探明有大理石、花岗岩、锡、钨、煤等20多种,尤其是钟山锡锭和“钟山白”(广西白)大理石,更是以易于开采,质量上乘而斐声海内外。